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
协议书号:
用
人
单
位
情
况
及
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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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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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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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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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所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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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)省/直辖市/自治区( ) 市/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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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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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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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用毕业生的起始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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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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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限(若无试用期则填“无”或不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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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)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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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意见:
用人单位盖章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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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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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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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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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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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固定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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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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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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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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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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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
填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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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收集核实本表负责人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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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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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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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本表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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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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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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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表
说明:1. 此表为毕业生已就业,但用人单位尚未与毕业生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所使用的就业登记表;
2. 用人单位盖章须与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,否则为无效证明;
3. 毕业生、用人单位双方基于诚信原则填写本登记表;
4. 内容填写不完整(学生本人确实没有的信息除外)、不真实的,视为无效登记表;
5. 本登记表仅作为学校联系统计毕业生就业去向之用,信息不公开。